本文“2017税务师《税法二》辅导:居民企业税额计算”由出国留学网税务师栏目精心整理提供,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。
应纳税额的计算—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:
应纳税额=应纳税所得额×适用税率-减免税额-抵免税额
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般有两种方法。
1.直接法:应纳税所得额=收入总额-不征税收入-免税收入-各项扣除-弥补亏损
2.间接法:应纳税所得额=会计利润总额±纳税调整项目金额
【典型例题1】2011年某居民企业取得主营业务收入4000万元,发生主营业务成本2600万元,发生销售费用770万元(其中广告费650万元),管理费用480万元(其中新产品技术开发费用40万元),财务费用60万元,营业税金160万元(含增值税120万元)。 用上述两种方法计算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。
1.直接法:
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 =4000×15%=600(万元)
应纳税所得额=4000-2600-[(770-650)+600] -(480+40×50%)-60-(160-120)=80(万元)
2.间接法:
会计利润=4000-2600-770-480-60-(160-120)=50(万元)
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调增所得额=650-4000×15%=650-600=50(万元)
三新费用加计扣除=40×50%=20(万元)
应纳税所得额=50+50-20=80(万元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