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求:
(1)作为注册税务师代为计算企业的所得税。并阐述税前扣除政策。
(2)分析其他资料2.中企业应扣缴个人所得税,并阐述相关政策。
【正确答案】:(1)①销项税额=2800×17%+351÷(1+17%)×17%=527(万元)
本期可抵扣进项税额=153+30×7%-50×60%×17%=150(万元)
2009年度应缴纳的增值税=527-150=377(万元)
②2009年度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,可以在税前扣除。
城镇土地使用税=1200×4×11÷12+6000×2=16400(元)=1.64(万元)
③2009年收入总额=2800+351÷(1+17%)+54=3154(万元)
④产品销售成本1500万元和发生销售费用560万元,可据实扣除。
⑤ 企业以个人开具的收条和借款协议,不能作为会计入账和税前准予扣除的凭证。
会计利润及所得税前准许扣除的财务费用=200-300×6%=182(万元)
⑥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=3100×0.5%=15.5(万元),实际发生数×60%=25×60%=15(万元),只能税前扣除15万元。
补缴上年的所得税税款9万元,不得税前扣除,会计上应当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处理,不得在当年会计利润中扣除。
违反环境保护罚款400万元,不得税前扣除。
所得税前准许扣除的管理费用=593-(25-15)-9-400=174(万元)
⑦企业会计利润总额
=3154-1500-560-182-(593-9)-(30+50+50×60%×17%)-1.64
=241.26 (万元)
捐赠支出扣除限额=241.26 ×12%=28.95(万元),实际捐赠支出为30万元,只能扣除28.95万元。
产品被盗的意外损失,即损失的成本和进项税额转出的金额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。
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营业外支出=28.95+50+50×60%×17%=84.05(万元)
⑧福利费: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,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%的部分,准予扣除
500×14%=70(万元),实际列支105万元,纳税调增35万元。
职工教育经费:除国务院财政、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,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,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.5%的部分,准予扣除;超过部分,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。
500×2.5%=12.5(万元),实际列支20万,纳税调增7.5万元。
工会经费: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,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%的部分,准予扣除。
500×2%=10(万元),实际列支10万,据实扣除。
三费纳税调增=35+7.5=42.5(万元)
国债利息收入为免税收入
应纳税所得额
=3154-50-1500-560-182-174-1.64-84.05+42.5
=644.81(万元)
⑨应纳所得税额=644.81×25%=161.20(万元)
企业购置用于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,可以按10%实行税额抵免。
安全生产设备投资抵免=140.4×10%=14.04(万元)
实际应纳所得税额=161.20-14.04=147.16(万元)
(2)董事长个人所得税=(20000×50%-2000)×20%-375=1225(元)
9名副总个人所得税=[(18000×50%-2000)×20%-375]×9=9225(元)
企业应扣缴个人所得税=1225+9225=10450(元)